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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注销执业注册后,如何重新注册?

发表时间:2019年09月19日 12:09 浏览:674次

根据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,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,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,办理注销注册。医师受吊销《医师执业证书》行政处罚,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满两年可申请重新注册。申请注册时,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。